消息人士引述国家发改委3月30日下发的该通知称,企业债发行人应在4月15日之前,对本年度本息兑付准备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同时,国家发改委将于4月中旬召开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的专题会议。
报告内容包括:偿债资金来源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偿债专户归集并划转偿债资金;重要商务合同履约及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等。
除此之外,通知还对主承销商、各省级发改委、托管机构、评级机构等的风险排查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并同步明确了针对未达标机构的惩戒措施。
其中,评级机构下调评级或者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时,通知要求评级机构及时向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报备。路透暂未能联络到国家发改委对上述消息予以置评。
中国经济基本面疲弱令企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今年中国信用债违约风险暴露料更甚于去年,年初至今已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云峰集团、广西有色、南京雨润等多个违约案例出现。
在中国由于监管部门不同,企业发行的债券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由发改委审核的企业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交所跨市场发行;二是由央行审核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融、短融和中票等,仅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三是由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公司债券,在沪深证交所发行。
(信息来源:路透中文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