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人数:0     分享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16日           

 山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按四周、四个阶段统一开展,每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

(一)第一周为“集中学习教育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举办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理解,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地要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线上教育。各级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组织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线上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等,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学习教育和辅导交流,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配合)

3.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抓安全培训、促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企业参加)

(二)第二周为“排查整治进行时展示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集中宣传。各地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依托省级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重点报道各地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基层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供各地学习借鉴。(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

2.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整治。各地要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负责)。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安排,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集中现场检查,省应急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各危化企业负责)

(三)第三周为“安全宣传咨询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以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咨询活动。线上,主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省级主流媒体,于6月16日组织网上直播,巡展全省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配合)

2.开展互动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和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积极参加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以及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等活动。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制作360全景示范网上展示,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向社会免费开放。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天天学应急”第三季全民有奖答题活动,并联合省级主要媒体,在抖音等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以微视频形式展示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素养。(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四)第四周为“安全生产齐鲁行宣传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宣传报道。各地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广泛宣传行动安排部署,深入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和部分中央驻鲁媒体启动“安全生产齐鲁行”,宣传推广各地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2.举报投诉。各地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五)同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应急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在扎实做好每个阶段重点宣传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其中,“进企业”,重点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进农村”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提示教育;“进社区”,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每一进”安全防范特点和重点,将组织编印《山东省应急安全知识手册》向全省免费发放。(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月”期间,还将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视频、图书、融媒体产品等作品。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开展公益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四、工作措施

(一)周密组织。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认真按照各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实效。各地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活动期间及时提供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5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省政府安会委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王悦军

电话(传真):0531-81792179

电子邮箱:xwxcc817921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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